窦檀 发表于 昨天 05:25

世界银行贷款宁夏黄河东岸防沙治沙项目(灵武市2014年度)招标公告

  世界银行贷款宁夏黄河东岸防沙治沙项目(灵武市2014年度)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宁夏
  地址四:开标
  招标编号: 0773-1341GNYC131271
  1. 中国政府 已从 世界银行 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 宁夏黄河东岸防沙治沙项目 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 : 灵武市大柳毛子项目区草方格+灌木林,防火作业道 (沙地)工程 (2014年度Ⅰ标段)(合同编号: LW-TJ-DLM- 11) ; 灵武市大柳毛子项目区草方格+灌木林,防火作业道 (沙地)工程 (2014年度Ⅱ标段)(合同编号: LW-TJ-DLM- 12) ; 灵武市大柳毛子项目区防护林 工程 (2014年度Ⅲ标段)(合同编号: LW-TJ- DLM - 1 3 ) ; 灵武市大柳毛子项目区防护林 工程 (2014年度Ⅳ 标段 )(合同编号: LW-TJ- DLM - 14) ; 灵武市大柳毛子项目区防护林 工程 (2014年度Ⅴ标段)(合同编号: LW-TJ- DLM - 15)。
  2. 受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中心和宁夏黄河东岸防沙治沙项目灵武市办公室 的委托, 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 工程 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014年度Ⅰ标段(合同编号: LW-TJ-DLM- 11):草方格+灌木林5628亩,防火作业道1.32公里,并对其实施补植及2年抚育管理;
  2014年度Ⅱ标段(合同编号: LW-TJ-DLM- 12):草方格+灌木林5388亩,防火作业道6.62公里,并对其实施补植及2年抚育管理;
  2014年度Ⅲ标段(合同编号: LW-TJ- DLM - 1 3 ):营造乔灌混交林1484亩(乔木1187.2亩、灌木296.8);并对其实施灌水、覆膜、病虫害防治、补植及2年抚育管理;
  2014年度Ⅳ标段(合同编号: LW-TJ- DLM - 14):营造乔灌混交林1754亩(乔木1403.2亩、灌木350.8);并对其实施灌水、覆膜、病虫害防治、补植及2年抚育管理;
  2014年度Ⅴ标段(合同编号: LW-TJ- DLM - 15):营造乔灌混交林1713亩(乔木1370.4亩、灌木342.6);并对其实施灌水、覆膜、病虫害防治、补植及2年抚育管理。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 个月内 。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 世界银行 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 招标公告 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 并在上午 08:30 时 - 12:00时,下午 14: 0 0 时- 1 8:0 0 时 (节假日除外) 查阅招标文件 。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a.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b.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c. 年均营业额:根据过去3 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营业额: 2014 年度Ⅰ标段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4 年度Ⅱ标段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4 年度Ⅲ标段为人民币 400 万元; 2014 年度Ⅳ 标段 为人民币500 万元; 2014 年度Ⅴ标段为人民币 500 万元 。
  d. 财务资源: 投标人应明示其财务能力,如流动资产、未抵押的固定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财务资源,但不包括合同 预付款 ,以示其能够满足以下要求: 2014年度Ⅰ标段 (1)人民币 2 0 0万元,以及 (2) 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若的现金总量要求 ; 2014年度Ⅱ标段 (1)人民币 200 万元,以及(2) 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若的现金总量要求; 2014年度Ⅲ标段 (1)人民币 40 万元,以及(2) 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若的现金总量要求; 2014年度Ⅳ 标段 (1)人民币 5 0万元,以及 (2) 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若的现金总量要求; 2014年度Ⅴ标段 (1)人民币 50 万元,以及(2) 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若的现金总量要求 。
  e . 工程经验 : 至少在过去 5 年里,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 2 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次的参与金额 2014 年度Ⅰ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600 万元; 2014 年度Ⅱ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600 万元; 2014 年度Ⅲ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1 4 0万元; 2014 年度Ⅳ 标段 不少于人民币200 万元; 2014 年度Ⅴ标段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实质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他特征。
  6. 每 标段为 人民币500 元 的不可退还费用 。
  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4年 3 月 20 日 09:00 时 之前递交到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 。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 2014年 3 月 20 日 09:00 时 。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 保证金 的金额为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2% 。
  联系人: 徐 煜
  手 机: 13241048205
  电 话: 010-52908359
  传 真: 010-52283967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
   
   
   
   
   
   
   http://lb0398.com/kun/15730470.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世界银行贷款宁夏黄河东岸防沙治沙项目(灵武市2014年度)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