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sh76911 发表于 2024-10-30 04:12:04

关于市场 百胜客有话说

长期奔走于我们所服务的客户之间,时不时耳闻一些有关百胜客的是非议论,对此我多数报以开怀一笑。互联网已走进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舆论、言语传递之快是我们所不能想象的,作为一心为客户服务的我们,只能在保证客户利益的基础上最大化的实现多方的共赢,但是难免有些群体或个人照顾不及,就产生一些对我们贬义的绯论,每个人都享有基本的言论自由权,我们自认为这些绯论是对我门的鞭策和警示,也不做过多计较。自我调侃的认为,现今社会不被骂不被议论,说明你不行,由此可见百胜客,行!
  然而,近日行走于南方的一些城市,忽闻有某些企业打着和百胜客(百胜客即“美国百胜客金融集团控股公司”)达成战略合作的幌子,在民间大肆吸金融资,还有一些人假借百胜客之名,从事另类和企业上市诉求无关的收费性活动,更有甚者借我们的辅导上市之名,从事非上市股权的买卖活动,对很多不明事理的普通民众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扰乱了市场和行业秩序,对此,我们有话说!
  百胜客公司1998年成立,2004年进入中国至今始终坚持以百战百胜的理念融入专业的服务水平、精准的规划、完善的策略、良好的合作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和选择,为中国民营企业提供融资规划和美国证券市场上市辅导平台。我们利用辅导的过程,寻求好的投资标的,借用美国证券市场高估值和完善的退出机制达到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高收益的投资回报。
  我们对所有有志于服务于中国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人士和单位报以欢迎的态度,我们希望通过多元化渠道的合作能使我们的客户在进入资本市场时能获取更多的投资青睐,我们希望通过我们辅导上市的企业能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可是,我们的欢迎的态度,却成为某些企业非法融资、蒙骗社会提供可趁之机。
  近日,天津盛华兑中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发布题为《 2011年度盛华公司发展规划报告【盛华基金与美国百胜客金融集团战略合作启动会】》的报告,并在其网站发布有关投资者加盟的条件和流程等,对于其网站要求的投资者加入条件和流程在此我们咱不做议论,但就其发布的与百胜客的战略合作事项,却系子虚乌有。试想,一个坚守行业操守,对社会和客户负责的公司会发布这种无中生有的消息吗? 如若是工作失误,为什么战略合作者是百胜客这样特殊身份的企业而不是别的非金融行业非辅导企业上市的企业呢?
  百胜客经过近几年的拼搏和努力,在辅导企业上市与融资规划行业逐步树立了专业的形象,我们的合作者诸如投资银行因为我们辅导某些公司而愿意投资这些企业而且是高估值的投资,很多个人和机构也唯百胜客的马首是瞻,我们逐渐的成了该行业本土的领导者,成了行业的风向标。缘于利益的驱动,很多资信难及的公司谎称和百胜客达成合作关系而大肆在外从事一些不符合规定的集资活动,伤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影响了百胜客在中国的品牌形象。
  在此,百胜客公司郑重标明,目前从未和中国的任何基金公司包括天津盛华兑中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达成任何战略合作协议,也从未和该公司有过任何接触,该公司所从事的任何工作及导致的后果和百胜客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司律师已知会该公司立即撤销其和百胜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的报道,并要求其就这种侵权行为在其公司网站公开向我司道歉,我们亦保留对其的法律诉讼权,同时我们也提醒相关人士如再遇到此类情况可直接向百胜客亚太区北京总部联系、求证。
  和上述情况有区别的是有些加盟百胜客的客户推荐人,他们起初以非常谦卑的态度要求加盟百胜客,利用自己在当地的人脉资源,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做贡献。可当个别推荐人在拿到公司的授权后就心有他用,假借百胜客的名誉从事和客户上市诉求无关之活动,包括其组织的所谓的培训及相关的收费活动。某些推荐人的这种行为极大的伤害了百胜客对客户的感情,也违背了百胜客给予他们机会的初衷和经营理念。
  在此,百胜客公司重申,百胜客举办的培训只针对百胜客的推荐人,且为免费培训,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假借百胜客之名收费的行为公司保留对其诉诸法律诉讼的权利。百胜客在今年对现有推荐人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并重新签署委任合同和颁发从业资格证。签署的委任合同对推荐人的义务有明确的约束,诸如:推荐人因工作所执掌或保管或知悉的任何与公司或推荐企业有关的一切事务、著作权内容、数据、证照、制度、作业程序、商业计划、专业机密及上市资格审查结果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交付或告知无关第三者;推荐人推荐的企业于上市辅导作业期间,有关该企业股票或权证,推荐人不得与该企业董事或大股东合作,以任何理由自行或透过第三者对外转售;推荐人在辅导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向其推荐企业要求包括股票、权证、现金等额外委任报酬;不得逾越委任关系外的行为;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对外发布不实信息,以致影响公司或其推荐企业的权益;擅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非公司委任业务等。
  望各界朋友和企业主再遇到有假借百胜客之名从事培训性收费的,请自行斟酌或致电百胜客公司,百胜客公司对因个人或公司付费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纠纷不负任何责任,请各位悉知!
  近段时间来,很多人打电话到公司咨询有关“上海康强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买卖事宜”,对于此事,我们再次重申如下:
  1) 百胜客在获知其非法转让未上市公司股权时,曾致律师函给其公司,其公司也回函并承诺始终未有非法买卖股权行为;
  2) 百胜客经过调查了节后,发现事实并非如其所承诺,依据合同约定和康强公司解除上市委任合同,并责令其终止非法买卖未上市股权行为;
  3) 康强公司目前之现状及其行为已难以达到美国证券市场上至之要求;
  康强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借上市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这种做法为中国法律及保荐人所不允许, 百胜客的上市委任合同对拟上市公司的行为准则有明确要求,诸如:客户应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影响上市进度的事项,如重大经营团队纠纷、公司信用记录瑕疵、发布与辅导进度及辅导团队有关的不实讯息、足以影响上市权益的诉讼纠纷等;客户不得以委任合同上市计划为任何特定目的(泛指非法股票转让)大肆炒作,也不得利用百胜客为客户上市而提供的分析报告等资料做非法转让其股票的题材;
  在我们给任何一家客户出具的合同中都明确表明,客户不得借上市之名从事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上述康强公司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及投资人、股东的利益,更违背了国家的法律规定,望各位投资者以此为戒,慎思笃行,以免掉入利益的陷阱。
  以上三种类型,是目前为止我们所接触到的基本的假借百胜客的名义从事违背百胜客精神和原则的行为,我们将从自身做起,加大对百胜客从业人员的集约管理,让百胜客人具备最起码的金融人士自律精神。然则树大招风,我们不可能顾及到各个方面,惟愿大家擦亮眼睛,遇到不明情况或疑惑时,欢迎致电百胜客亚太区总部电话,对于所有问题我们将对您给予真实、负责的解答。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分析上述三种类型,皆因“欲”和“利”的诱导,只要客观、理性看待“欲”和“利”,所有骗局都能相形见绌!
  作为对客户、对投资者、对民众、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百胜客发现这些事情决不能不闻不问,我们要将实情告知大家,正本清源,以便民众做出正确的判断。
  
  
   
   
   
   
   
   
   http://wfmhw.net/mhw/4208.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市场 百胜客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