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spx1297 发表于 昨天 04:39

关于李天一案的个人观点

  1、在国内关于强奸罪的定性:只要未经女性当事人同意的性行为,均属于强奸。
  并有国内多个案例支持,如某女在与其男友发生性行为后,因与该女争执,被该女以强奸理由报警,最后法院认定该男犯有强奸罪。
  2、李天一个人行为不端,触犯法律,各位水军发来发去也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3、是否犯强奸罪,仅根据女性当事人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与该女性自身及身边人员的道德水平无关,接着黑这个女主角也没用。
  4、孩子这样父母的法律教育缺失是很明显的、水来水去,老百姓也看得出来。
  总结一句,净整那些没用的,宠孩子时候你没想到有今天吧?赶紧萧停点,少水点,影响我逛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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